水母网4月26日讯 牟平城区的林先生在浴池被盗钱财,浴池却不给赔偿。近日,林先生向牟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,法院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。
此前,林先生在洗浴时,店方提供存放衣物的小柜被撬,存放在内的西服、手机、钱包、钥匙等物品被盗,他不得不打电话给家人送衣物并报警。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取证,被盗事实清楚,并登记确认了丢失物品的数量和价值。由于被盗案件没有侦破,林先生多次找浴池经营者交涉,要求予以赔偿,但浴池工作人员总是以老板不在为由拒谈。无奈,林先生起诉到了法院。
法院审理认为,林先生到浴池洗浴,浴池经营者理应提供物品存放处并尽看护保管义务,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现场被盗丢失,应当予以赔偿。